Monthly Archives: December 2009

永康嬤孫的故事

先聲明,此文只是轉述我朋友親身接觸嬤孫,與阿嬤交談並實際到嬤孫家看過之後,所得知的嬤孫生活情況,屬於第二手消息,我只是把朋友分次告訴我的所有故事做一個整理讓大家好理解,不能保證百分百地的呈現目前嬤孫生活的實際狀況。 這裡有台南縣希望關懷協會於12月23日前往嬤孫住處探訪拍的照片:給葉奶奶和孩子們一個溫暖的聖誕節。 ----分隔線---- 故事起於12月7日我收到朋友的電子郵件,朋友說她當天送小孩子到幼稚園上學,在幼稚園門口看到一位阿嬤也送孫子到幼稚園上學,沁涼的冬日,小孩卻穿短褲,平時就雞婆個性的朋友劈頭就問了阿嬤為什麼小孩在這種天裡卻穿短褲,會著涼云云。阿嬤回說他們住的地方很熱,不穿短褲會受不了,小孩也習慣了。等到小孩子們都進了幼稚園教室,朋友也和阿嬤打開了話匣子。 阿嬤說她育有二男二女,搬到永康之前,是和次男的家庭一起住在新竹,過著無風無波的平靜生活。原本兩個兒子和一個女兒都已結婚,後來次男和女兒都離了婚(原因在後)。次男有一個目前上小學一年級的兒子;女兒和其前夫則有三個學齡前的兒子,但三個小孩的監護權法院判給了小孩的父親。 阿嬤的丈夫在她三十幾歲的時候就因故過世了,客家出身的阿嬤便從那時起,咬著牙到處想方設法賺錢將四個小孩拉拔長大,後來在新竹地區的醫院找到看護一職,經濟收入才算是穏定了下來,就這樣熬到四個孩子都各自成家或經濟獨立了,攢的錢也存夠買了一棟屬於自己的房子,日子似乎是否極泰來了,但天不從人願,當初以為嫁進好人家的女兒,婚姻卻出現了危機。 當初女兒結婚,阿嬤很是高興,因為女婿家的經濟狀況似乎很好,出入都有名車代步,吃穿也看似不愁,以為找到了好親家。也因為心想沒有經濟顧慮,女兒婚後便一連生了三個小孩。未料,經過一段時間之後,才漸漸了解女婿其實是個紈袴子弟,眼高手低,從來沒有正經地好好工作過,也因此,他的父母在金錢方面掌控得非常嚴密,不讓他予取予求。某日,女婿突發奇想,要自己創業,向父母要錢未果,便慫恿老婆去說服名下有一棟房子的阿嬤幫他去地下錢莊背書借錢,阿嬤那時覺得反正親家有錢,到時還錢有困難的話,親家也一定不會對自己的兒子見死不救,所以就同意到地下錢莊作保。 後來,女婿的創業夢想失敗了,地下錢莊向他討不到錢,便將矛頭指向了他有錢的父母,但他的父母卻說,當初向錢莊借錢的是他們的兒子,但作保的是媳婦的母親,錢莊要找的人應該是親家母才對,與他們無涉,於是這筆帳便算到了阿嬤的頭上。但是阿嬤名下雖有房子,要一時籌措出巨款還債根本也不可能,地下錢莊的人眼見要不到錢,便無所不用其極地使出各種催債手段。他們查出了阿嬤兒子工作的地方,時不時就派人到這些地方搗亂,後來他們認為阿嬤次男工作的汽車修護廠目標比較明顯,某天便召集了一幫人到汽車修護廠裡,將客戶送來維修的約六輛賓士汽車砸爛。 結果次男無法繼續在汽車修護廠裡工作,還須負責賠償客戶的損失,阿嬤就決定先將房子賣掉,將賣房子的錢先給次男做賠償,但還是不夠,地下錢莊的騷擾也從沒停過,次男從此便展開了躲債生涯。但是雖然如此,孝順的次男為了減輕阿嬤的負擔,在到處躲藏過日子的同時,也努力找工作賺錢,一拿到薪水就先還債,後來次男的老婆受不了這種為人還債的生活,就與次男離婚了,無暇照顧小孩的次男,便將小孩託付給阿嬤照顧,在還錢有餘的時候,也會給阿嬤一些錢貼補養育小孩的費用。 而長男因為比較聽某嘴,在眼見次男的婚姻和家庭因為這件事而四分五裂之後,為了明哲保身,毅然決定與所有牽涉其中的人切斷關係,他們告訴阿嬤,隨時歡迎阿嬤去和他們同住過生活,前提是阿嬤也要和涉及債務的所有人切斷關係,但是心繫小孩和孫子的阿嬤說什麼也放不下這顆心。阿嬤的另一個女兒未婚,雖有工作,但也僅止能夠支持自己的生活而已,幫不上什麼忙。 在此同時,阿嬤女兒的婚姻也因為這件事畫下了句點。離婚後沒多久,女兒交了一個男友,意外懷了孕,生下一個女兒,但男友似乎並不想要孩子,在小孩生下沒多久後,就藉故和女兒分手了,也不想認養這個小孩,所以變成女兒要獨自撫養這個小孩。而前夫因為不想照顧三個小孩,所以將這三個小孩帶到了女兒的住處,同住了一段時間後,便留下小孩離開。一開始女兒要求前夫至少出個租金讓他們有地方住,前夫也同意了,但是租金只付了同住的那一個月就沒下文了。 聽聞女兒的生活狀況,阿嬤便決定南下幫女兒照顧四個小孩,讓女兒能專心找工作賺錢。而次男的小孩因為從小受阿嬤照顧長大,捨不得和阿嬤分開,也主動要求到南部和阿嬤一起住。後來因為女兒沒有錢繳房租,沒多久他們就被房東趕了出來,一時之間無處可去,兩個大人和五個小孩就暫時決定委身在同一大樓的樓梯間,這樣住了一些時日,招來了大樓住戶的反彈,住戶要求里長出面將這一家子從大樓遷走,阿嬤她們知道樓梯間已不是容身之處,十萬火急地找到了一個月租四千五的鐵皮屋二樓落了腳。不過因為手頭緊絀,付不出押金,只先付了一個月的房租,而這次這個房東也未因此而刁難,算是能夠暫時安心住下了。 其實阿嬤的這個女兒自從離婚後,精神狀況一直很不好,似乎是得了躁鬱症,有時小孩嘻鬧不休她會突然暴怒斥責小孩,時而又心情鬱悶到谷底,曾有兩次自殺未遂的紀錄,再加上先天一眼有弱視幾近失明,學歷也低,所以工作這一方面一直都不順遂,也因為一直都不順遂,人也就愈來愈不積極,進而每況愈下。有一次手裡真的沒錢了,女兒居然異想天開地變賣了自己的手機門號,卻為了這幾百塊錢收到了一張好幾倍的罰單,簡直是雪上加霜! 阿嬤對女兒愈來愈消極的態度也多所埋怨,怨磋女兒怎不能像當年的自己一樣,雖然年紀輕輕,但為了嗷嗷待哺的幼兒也是咬緊牙關撐起家計,如今她這把年紀了,縱然有心想幫女兒渡過難關,體力也不從了啊!要是女兒能夠知所振作,好好努力工作維持一個穏定的收入,事情就不會演變到有這一頓不知道下一頓在哪的窘境。又或女兒可能因為生理缺陷或學歷低不好找工作,只要她情緒能夠穏定一點,在家帶好孩子,阿嬤這把老骨頭老歸老,還是可以找點活解決一家子餬口的問題的。 之前住在大樓公寓的那一陣子,女兒的前夫也同住了一段時間,但他以乎有暴力和脾氣爆躁的問題,心情不好就會拿小孩出氣,所以阿嬤在的時候,白天她會把不用上學的小孩都帶出門蹓躂(周末則五個都帶出門),一直到太陽下山才帶小孩回家,儘量減少小孩和情緒管理有問題的父母親同處一室的機會。大部份在外的時間沒有什麼錢買東西給小孩吃,阿嬤就會在出門前先熬一大鍋白粥加一些白糖,然後將這鍋粥一起帶出門,小孩子玩累了,餓了,就會找阿嬤要粥喝,小孩要上厠所就去附近的便利商店。 有一次,其中一個小孩看見有攤販在賣巨無霸棉花糖,一支要40元,口水直流,回頭要求阿嬤也買一支給他吃。阿嬤蹲下來和小孫子說,40元買一支棉花糖,你一個人吃,一下子就沒有了,但是40元給阿嬤去買雞蛋,可以買很多顆雞蛋,大家都有得吃,這樣是不是比較好?小孩歪著頭想了一想,阿嬤說的有道理,也就不再堅持要買棉花糖,跑到一旁玩了。 有一天,其中另一個小孩在街上玩耍的時候,被機車撞到倒地,額頭流血,小孩的母親聞聲出來,一時情緒又失控,氣得暴跳如雷,對著已是一臉驚恐的機車騎士大聲咆哮,阿嬤隨後出來,先檢查小孩的傷勢,看是只有額頭外傷,少量出血,眾人在旁說要趕快到醫院做個檢查,但阿嬤心裡考量的是家裡根本沒錢付健保費,去掛急診得花多少錢啊?肇事的機車騎士說她會負責醫藥費,又在眾路人的同聲促擁下,阿嬤才帶著受傷的孫子搭上了某人好意叫來的救護車到醫院去。幸好小孩經過檢查後,證實只是皮肉傷。 又某日,有兩個小孩同時生病,病勢非得掛急診看醫生不可,手頭沒有現錢的阿嬤心裡著急,又心疼受病折磨的孫子,沒辦法,只好硬著頭皮去地下錢莊借了一萬五千元。到12月7日和我朋友聊天前,只還了三千元。 時序進入冬天,平常天氣暖和時,空氣不流通的鐵皮屋裡熱烘烘的,小孩都穿著短衣短褲跑來跑去,但有時寒流來,也是冷得令人直打寒顫,家裡禦寒的冬被不夠,只好讓小孩子們多穿幾件衣服裹著冬大衣就寢。 而其中兩個已就學的小孩(小一和幼稚園中班),據說上個學期和這個學期的學費都還沒有繳,阿嬤擔心下個學期學校會拒絶小孩註冊。想當然爾,營養午餐的錢應該也是沒繳。 沒有錢,三餐總還是要顧,阿嬤會吩咐有上學的兩個孫子,中午要是營養午餐有剩餘,一定要跟老師要求讓他們打包回家,這樣當天的晚餐就有著落了。有時收到次男寄給孫子的生活費,阿嬤雖然心裡感到對次男愧疚,但也不得不為其他年幼的孫子著想,所以把這些錢拿來買全家的食物和家庭生活必需品。有時阿嬤也會帶著孫子走一個多小時的路到家扶中心要小孫女需要的紙尿布和一些家庭用品,因為常常去要,阿嬤說家扶中心的人有一次告訴她中心沒辦法這樣長期提供用品給她,要阿嬤找找別的慈善機構。 這一連串的故事聽下來,朋友動了惻隠之心,一時間不知如何幫忙,回家便發了一封電子郵件給眾好友,感嘆看似富足的社會裡,卻還有人顧不上三餐的温飽,希望大家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幫這個家庭一把。因為彼此住得不遠,隔日朋友除了自掏腰包給了阿嬤兩千元補貼房租外,還帶了一大包紙尿布、一大罐奶粉和一些生活日用品去鐵皮屋看望阿嬤和小孩。朋友說鐵皮屋裡的悶熱令人難以想像夏天要如何住人。雖然房東有安裝冷氣機,但是以嬤孫的經濟狀況根本吹不起! 12月7日在收到朋友的來信後,我個人覺得應該先由政府相關部門發揮功用,不足的再由社會力量補充,第一時間先想到了縣政府的社會福利單位,便馬上轉發了郵件給縣府的社會救助科(後來發現永康巿公所也有社福科,但因已得到縣府的回應,就想說由縣府發落好了),爾後再將故事約略地在噗浪簡述,希望引發一些噗友的關注。熱心的噗友也將我的噗文轉到蘇縣長的噗上,引起蘇縣長的注意,並指示了縣府社福處陳榮枝處長來處理這件社會救助案。 當天台灣時間晚上約十點左右,我收到了縣府社會救助處的吳淑雲小姐回信,表示要去了解嬤孫的實際狀況,我便將消息轉給朋友知道,請她和朋友聯繫。 12月14日,朋友陪同縣府社會處的吳小姐到嬤孫家訪視,赫然發現阿嬤女兒與前夫生的三個小孩是一年前她處理過的案子裡的小孩,一直問小孩,你們的爸爸答應過我要好好照顧你們的啊!爸爸呢?? 訪視的當日發現,阿嬤家的戶籍謄本和身份證件因為多次搬家而遺失,因為沒有餘錢繳補辦費用,所以一直都沒有去辦補發。因此,第二日(12月15日)吳小姐便先帶阿嬤去巿公所辦妥所需證件。 吳小姐進一步又核查各種可能申請得到的政府補助,因為阿嬤年齡尚未逹六十五歲,所以不符老人年金申請資格,而小孩因為被姑姑申報撫養扣抵所得稅(但從無撫養事實),所以也不符申請補助資格。吳小姐建議阿嬤的女兒和前夫聯絡,要求他告知前小姑(或大姑)撤銷撫養申報並向國稅局補稅,但阿嬤的女兒其實很怕前夫和他的家人(據說有些黑色背景),又現在的居住地也不想讓前夫知道,以免遭受前夫的騷擾,所以這部份到目前為止我不知道後續會如何處理。 昨天(12月22日)縣府社會處的陳榮枝處長到我的原始噗文留言,轉錄如下: 感謝您對這個家庭的關心,本人極為重視此案件,首先要跟您澄清,關於這個家庭,本府於96年6月底獲知後,即由社工前往訪視,然小孩子父親(呂先生)表示只是暫居於此,因與妻(林小姐)甫辦妥離婚,將帶小孩子(3名)返回戶籍地新竹縣,於是本府立即轉介新竹縣政府,並經新竹縣政府分別提供兩次1957急難救助金,每次9400元,俟後,新竹縣政府提供中低收入兒童及少年生活補助每月4200元,即至98年1月核定提供弱勢兒童少年生活扶助每月9000元,目前這個家庭仍領有本項補助至本月。 然由於當事人,即外婆葉女士因考量3名小孩父親照顧不易,遂於今年8月底將3名小孩帶至現居地(永康)併同女兒林小姐新生兒(97年6月生,父不詳)一同照顧,後葉女士之次子離婚,其小孩亦為葉女士帶至現居地(永康)。葉女士一家於8月遷居永康,本府近幾個月已提供縣急難救助8000元,永康市公所急難救助3000元,社工員亦協助轉介民間慈善團體分別提供6000元(慈濟,每月定期訪視一次)及5000元(惠澤慈善會)之協助,此外亦轉介家扶中心另予協助。 此外女兒林小姐正值壯年(26歲),社工評估應就業改善家庭經濟,透過就業媒合前後提供過3個工作,然林小姐工作時間均短,做沒多久即主動離職。本府亦曾協助林小姐申請低收入戶,但是林小姐之子女均為親人申報所得稅列為扶養人口,所以無法核列低收入戶資格。 為使這個家庭能解決貧窮問題,除了政府提供補助外,有工作能力之林小姐應積極就業外,葉女士之子亦應擔負相關之教養責任。其次,相關納稅人(親人)如不願擔負扶養之責,即不應申報扶養這些小孩,以免影響政府可提供長期穩定之補助。 不過這些都是待努力的課題,為解燃眉之急,本府於訪視後即核給馬上關懷急難救助金20000元,並著手進行撥款作業,而非不聞不問。由於撥款有一定之程序,先由社會處代墊,並於12月22日由陳處長親送交葉女士。 社會處於98年12月22日中午再次訪談林小姐,得知林小姐近日已覓得牛肉麵攤之工作,日薪為500元至700元不等,老闆表示,有一正職員工訂於1月15日離職,將由她遞補,每月月薪即可調為21000元。 如果如陳處長所言,這個家庭(指的應是阿嬤女兒的前夫)從96年6月起就領有兒童生活補助之類的救助金一直到這個月,我猜想錢最後應該都是落入前夫的口袋,一毛都沒用在小孩子身上吧?!縣府社會處的吳小姐訪視的那天有說補助費用會撥給有小孩撫養事實的人,但是會不會因為可能後續沒有持續追踪,所以小孩變成沒有監護權的媽媽在撫養的時候,補助金並沒有因此跟著轉移給小孩的媽媽(因為小孩的媽媽似乎不知道一直以來有這個補助;又或者知道,但不敢向前夫要錢)?這部份純屬我的個人臆測。 陳處長回噗文中也提到,今年8月阿嬤遷居永康後“近幾個月”都有提供急難救助相關款項及民間團體救助之類,阿嬤沒有對我朋友敍述一直以來都有收到這些救助,但是朋友見到阿嬤和孫子生活清苦也是事實,這一方面由朋友處所能提供的消息只有這麼多。另外,朋友的母親也側面向里長打聽,里長說這阿嬤他們家似乎向之前住的大樓內的一些住戶借了錢也還沒還清。 因為不知道阿嬤他們借了這些錢的使用目的是什麼,而且政府也有發放相關補助了,朋友認為目前以提供物資為主即可。又朋友說阿嬤家的冰箱非常地小,冰不了什麼東西,所以要提供食品的話以不需冷凍冷藏為主。而小孩子們可能因為長期營養不夠的關係,朋友說他們的個頭看起來都比同年齡的小。之前朋友整理了一些家中小朋友過小的衣服給了阿嬤,我也請家裡的人去蒐集親戚朋友的小孩舊衣,目前可以先不用送衣服,或等明年小孩又長大了再說。 至於阿嬤女兒就業的問題,之前的故事內容也有提到,其實她無法有穏定的工作最大的原因是自己的個性尚無法振作,才會有一搭沒一搭的。現在在牛肉麵攤的工作是生意好人手不足時老闆才會找她,工作時間約莫是晚上十點以後到凌晨四點左右,薪資目前是有做才有,每次領現。如果如陳處長所說,明年一月中老闆會聘她為正職員工,而她又能穏定地做下去,應該經濟方面會有比較大的改善才是。只是我對養育五個小孩所需要的基本花費沒有概念,不知道所有這些可得的金錢是否夠他們一家七口人生活各方面所需,而且小孩漸漸長大,花費也會跟著增加才是。 陳處長說次男也應負起養兒之責,之前故事中也提到,次男目前躲地下錢莊(不曉得為何地下錢莊只釘他一人?),汽車修護廠的債務也還未還清,但是手頭有餘裕時,他一定會寄個幾千元給阿嬤補貼她照顧他兒子的花費,只是這也只是不定期的。還有這個小孩的媽媽偶爾也會寄衣服給小孩,所以聽起來這個孩子的父母親應該都有盡自己所能地在關心他。 陳處長也提到說好像有人指責他們對這件事不聞不問,我是不知道到底是誰去指責他們啦,當初我把這件事公諸到網路上,只是想引起一些注意和共鳴,並沒有任何指責相關機關的意思,我知道他們要處理的類似案件一定不少,只是剛好這個案件被我們幾個比較雞婆的人碰到,就比較有人關心,如果因為這樣引起相關單位不必要的辦公壓力,就覺得有點抱歉了!但是大家一定都是懷著一番好意,有時難免心太急罷了。話說回來,要是陳處長沒來回我噗文,我和朋友其實也不知道目前政府的處理進度為何,畢竟我住得太遠(真的有夠遠的啦!),而我朋友也不是天天都有空去關注進度。 … Continue reading

Posted in 公益 Pro Bono | 1 Comment